中国网财经2月9日讯 日前,天津市百大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30日制造的赛鸽牌TDT618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70辆;2024年6月15日制造的赛鸽牌TDT654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32辆;2023年11月7日制造的赛鸽牌TDT616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35辆,共计涉及数量13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以下问题:
1.TDT618Z型电动自行车: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标准要求。
2.TDT654Z型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
3.TDT616Z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
可能无法有效防止碰撞、起火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安全隐患。
天津市百大科技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消费者如遇消费品问题也可登录网站https://315.auto.china.com.cn/consumer-complain/list.html,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