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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实施后 萧山再启电动车专项整治
来源:萧山日报 | 发布日期:2019-3-15

  萧山日报(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陈凌丽 钱宽)

  前几天,城区很多学生家长都收到了一张“学生电动自行车接送及头盔佩戴情况调查表”,要求家长和学生乘坐电动车上下学时必须要佩戴头盔。这是交警城区执勤中队联合区教育局、城厢街道利用开学第一课,开展“小手拉大手”电动车戴头盔活动。为让开电动车戴头盔成为习惯,交警部门分人群进行“精准劝导”:进学校进企业蹲点劝导,同时发动各镇街走村入户开展农村老年人提醒活动。

  此外,距《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只剩下一个月了,超标电动车登记备案的最后截止日期是3月31日。新一波专项整治将于4月15日启动,逾期未备案登记后果很“严重”。

  交警在小学门口蹲点劝导

  小学生上下学是电动车“大军”出行的两个高峰时段,这些家长是近期交警城区执勤中队重点劝导对象之一。昨天,记者跟随城区交警骑行队,到西河路湘师实验小学门口进行戴头盔劝导活动。

  下午3点,学校的放学铃声响起,学校低年级段的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陆续来到家长接送点。见到没带头盔的家长,民警赶紧上前登记学生的名字并进行劝导:“你好,下次开电动车家长和孩子都必须戴头盔,这也是为了你们的安全。”

  “家里有头盔忘记戴了,明天一定戴上。”一位来接孩子的爷爷态度很配合。

  现场劝导的民警告诉记者:“昨天我们在高桥小学劝导,接下来会到城区各小学门口进行轮番劝导。学校也很配合我们的工作,希望通过劝导,让大家养成开电动车戴头盔的好习惯。”

  据悉,“小手拉大手”开展电动车戴头盔及电动车备案活动启动以来,交警部门已发放宣传资料10余万份,并开展辖区内百人以上企业、联合邮政局开展全区快递企业及驾驶人的精准宣教。 同时,发动各镇街走村入户开展农村老年人的精准提醒,提醒教育老年人约7万人次。

  开电动车戴头盔保安全

  交警部门在日常执勤执法及事故处理中发现,涉及电动车事故戴头盔与不戴头盔对驾驶者的伤害率差别非常大,正确佩戴头盔可以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

  区交警大队的陈警官说,一旦发生事故,电动车驾驶人头部最易受伤,往往承受不住巨大的冲击力产生致命伤,戴头盔则可大大降低死亡率。这一点,从交通事故中可见一斑:2018年1月,一辆无牌电动车沿塘湄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临北路路口左转弯时,闯红灯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经抢救无效死亡,乘客受伤。

  与以上事故相比,去年3月,曹师傅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晨晖路与市心南路路口时,与一辆左转弯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万幸,当时曹师傅戴了安全头盔,虽受伤但没有危及生命。

  “执勤中发现,部分女性驾驶员觉得戴头盔会影响到发型,往往把头盔扣在电动车把手上;有的则是安全行车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到位,看到路口站着交警才把头盔戴起来。”陈警官说,自去年萧山实施交通大会战以来,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顶格”处罚,同时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送头盔等人性化执法劝导,使很多市民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目前来看萧山电动车大军开车戴头盔的情况较好。

  “新国标”实施后专项严查

  据了解,4月15日起,逾期未备案登记,电动车上路后果很“严重”:列入《公告》的应经注册登记(即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可以长期开),不上牌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未列入《公告》的应经备案登记(即上个临时的备案牌,还可以开3年,到2021年12月31日也不能上路了),未备案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即超标),按机动车认定处罚。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萧山已有484414辆电动车登记在册。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对电动车管理会更规范更严格,4月15日新一波针对电动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对电动车的各项违法行为,都将顶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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