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要上牌的内容没变,上路限速15公里的内容也没变。
昨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公布了《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案中这两条备受争议的规定,保留了下来。
省人大质疑
哪些非机动车上牌,该省里来定
草案中说,要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登记制度,也就是电动车要上牌了。
可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哪些非机动车应该登记,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像广东等地,就是由省里统一出台规定,给电动自行车上牌。
而河南省政府没有规定过应该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所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建议,删除有关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规定。
二审稿意见
电动车上牌不变,费用初定20元左右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河南省内各地发展不平衡。2006年出台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没有涉及非机动车登记制度,省政府也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
委员会认为,虽然上位法没有具体规定,但郑州急需这项规范。这种情况下,明确电动车上牌是必要的。为此,草案二次审议稿保留了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规定。
如果二次审议稿被表决通过,条例将递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昨天下午小组审议时,郑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常志军透露,电动自行车登记只收工本费,应该跟以前自行车登记费用差不多。以前自行车上牌10元钱,目前其他城市电动车上牌20~30元,而郑州初步准备申报20元左右,待物价部门核准。
补充规定
条例实施前买的超标车能上牌
“郑州现有的50万辆电动车中,仅20%左右符合标准。”常志军说。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超标电动车应该从源头上杜绝,不允许其生产、销售。一些市民也反映了这一意见。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专家认为,生产、销售环节,归质检、工商等部门管,应该由其他法律、法规规范。《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是规范交通的,不宜“具体规定”。而如果只是“概括性规定”,实际意义又不大。所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不在此条例中增加相关规定。
草案二次审议稿中,也补充了相应规定。不过,条例实施前买的超标车,要在“采取限速措施后”才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