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开始,我市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车专项整治。与以往教育劝导为主的整治方式不同,此次整治对违法车辆进行全面处罚,不再“手下留情”。
电动自行车处罚标准:
以下行为将处以50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的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
以下行为将处以20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十二周岁以上乘客的
驾驶电动自行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时不减速避让的
有人行横道时,电动自行车不从人行横道通过的
驾驶电动自行车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
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以下行为处以5--50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
电动自行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
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遇停止信号时,电动自行车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或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