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厦门市交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强调了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和限行区域,对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整个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
思明区、湖里区道路(含成功大道、仙岳高架桥、疏港高架桥)禁止摩托车违法上路行驶。
与此同时,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以东、湖滨北路以南、嘉禾路(吕厝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湖里区的长岸路(高殿二号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高殿二号路口至华荣路口)以南、华荣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华荣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限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通行。
此外,我市的“四桥一堤”(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高集海堤)也禁止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
据介绍,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是: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载客营运、超限期使用和违反市政府80号令,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占道行驶、上高架桥、进隧道行驶、违法驶入限行区域,残疾人专用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载人(载货)、非残疾人驾驶,以及郊线主干道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相关部门有权扣留其电动自行车。
根据规定,对于驾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扣留并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该车主没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其除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外,还可能面临15日以下的拘留。
此外,在思明区、湖里区道路行驶的摩托车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颁发统一标识的摩托车号牌及行驶证,对我市岛外、外地牌证齐全的摩托车在思明区、湖里区道路行驶的,将作为“无统一标识及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500元罚款。